甲方:乙方:
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学校食堂继续承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拟定合同如下:
一、期限: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二、管理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上交管理费人民币 元。
三、经营范围:饭、菜、自行加工的各种食物、点心。不得经营烟、酒、饮料、水果及非食物商品。
四、乙方如需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事先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五、承包期内,食堂所用燃料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应负责搞好经营场所的清洁和餐桌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因食物卫生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乙方应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均应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工商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诚信经营,不得乱抬物价,甲方有权监督其经营行为。
八、乙方如若超范围经营,或将烟、酒卖给学生,每人次罚款200元。
九、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工作,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规则制度,努力消除隐患,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十、食堂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工作人员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十一、乙方如违反上述合同条款,或者广大师生对乙方的经营意见极大、反应强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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