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兹委托 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办理 事宜。
授权范围:
1、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
2、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4、签收 批件的权利。
5、其他权利 。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已授权的请在□中打“√”,未授权的请在□中打“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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