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部分)。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含自侦):2000元—2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30000元/件。(三)审判阶段(一个审级):基层一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含中级)一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四)在申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再审辩护:基层再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含中级)再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五)自诉案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标准收费。民。事部分可按市场调节价酌减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八)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三)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本标准酌减收费。(四)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五)计时收费: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此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数额、预计花费的总小时数结算。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案件的收费标准:按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标准按件收费,即2000元—20000元/件。四、有关案件审级或阶段及其收费的说明。(一)诉讼、仲裁等案件的收费是指办理案件一个审级或一个阶段的收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阶段。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分为申请赔偿阶段、申请复议阶段。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一审、审判二审、申请再审阶段。(二)律师连续办理二个以上(含二个)审级或者阶段的案件,后面审级或者阶段的律师服务费可以酌情减收。(三)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本收费标准之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2倍。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诉讼案件,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倍。(四)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需要减免律师服务费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承办案件的律师签署意见后报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法律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附件2第一、二、三条
第3种观点: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部分)。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含自侦):2000元—2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30000元/件。(三)审判阶段(一个审级):基层一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含中级)一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四)在申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再审辩护:基层再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含中级)再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五)自诉案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标准收费。民。事部分可按市场调节价酌减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八)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三)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本标准酌减收费。(四)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五)计时收费: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此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数额、预计花费的总小时数结算。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案件的收费标准:按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标准按件收费,即2000元—20000元/件。四、有关案件审级或阶段及其收费的说明。(一)诉讼、仲裁等案件的收费是指办理案件一个审级或一个阶段的收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阶段。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分为申请赔偿阶段、申请复议阶段。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一审、审判二审、申请再审阶段。(二)律师连续办理二个以上(含二个)审级或者阶段的案件,后面审级或者阶段的律师服务费可以酌情减收。(三)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本收费标准之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2倍。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诉讼案件,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倍。(四)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需要减免律师服务费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承办案件的律师签署意见后报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1种观点: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部分)。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含自侦):2000元—2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30000元/件。(三)审判阶段(一个审级):基层一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含中级)一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四)在申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再审辩护:基层再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含中级)再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五)自诉案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标准收费。民。事部分可按市场调节价酌减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八)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三)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本标准酌减收费。(四)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五)计时收费: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此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数额、预计花费的总小时数结算。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案件的收费标准:按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标准按件收费,即2000元—20000元/件。四、有关案件审级或阶段及其收费的说明。(一)诉讼、仲裁等案件的收费是指办理案件一个审级或一个阶段的收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阶段。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分为申请赔偿阶段、申请复议阶段。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一审、审判二审、申请再审阶段。(二)律师连续办理二个以上(含二个)审级或者阶段的案件,后面审级或者阶段的律师服务费可以酌情减收。(三)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本收费标准之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2倍。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诉讼案件,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倍。(四)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需要减免律师服务费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承办案件的律师签署意见后报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甘肃律师收费标准律师费是指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3种观点: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部分)。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含自侦):2000元—2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30000元/件。(三)审判阶段(一个审级):基层一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含中级)一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四)在申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再审辩护:基层再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含中级)再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五)自诉案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标准收费。民。事部分可按市场调节价酌减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八)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三)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本标准酌减收费。(四)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五)计时收费: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此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数额、预计花费的总小时数结算。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案件的收费标准:按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标准按件收费,即2000元—20000元/件。四、有关案件审级或阶段及其收费的说明。(一)诉讼、仲裁等案件的收费是指办理案件一个审级或一个阶段的收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阶段。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分为申请赔偿阶段、申请复议阶段。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一审、审判二审、申请再审阶段。(二)律师连续办理二个以上(含二个)审级或者阶段的案件,后面审级或者阶段的律师服务费可以酌情减收。(三)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本收费标准之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2倍。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诉讼案件,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倍。(四)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需要减免律师服务费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承办案件的律师签署意见后报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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