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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律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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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讼。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 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材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2种观点: 一、施工索赔成立的三个基本条件有哪些1、施工索赔成立的三个基本条件如下:(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施工反索赔的原因是什么1、工期延误反索赔。影响到业主对该工程的利用,承包商赔偿业主的盈利损失和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各种费用的增加,但累计赔偿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10%;2、施工缺陷反索赔。当承包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以及未完成应该负责修补的工程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究责任;3、承包商在工程保修期内不履行维修义务;4、承包商不履行的保险费用。

第3种观点: 工程索赔的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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