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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并没有对此进行法律上的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是处在平等地位之上的,如果需要订立家规,双方可以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但是家规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对父母讲话态度恭敬,语气亲切。2、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办,不给父母添麻烦。3、上学时要和父母说“再见”,放学回家要向父母说“我回来了”。4、离家要和父母打招呼,告诉父母去哪里、做什么、几时回。5、吃饭时要等父母,全家人一起吃,坐姿端正,谦恭有礼。6、父母回家后要为父母倒茶,让父母休息好。7、记住父母的生日,到时向父母表示祝贺,并做一件让父母高兴的事。8、父母不舒服要勤问候,父母生病时要为父母端水送药。9、在生活方面不能跟条件优越的同学攀比,不向父母提过高的物质要求。10.认真完成学业工作,并尽力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老公的家规内容是双方协商来确定的。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家规制定根据自身家庭的氛围和实际情况制定就可,着重于发扬家庭优良传统和传承家庭美德。法律依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第一条 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贯穿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创新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引导广大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主动配合学校教育,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风气巩固学校教育成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手持正义,肩挑道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2、与人为善,与邻为友,严己宽人,既往不咎。3、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勤学苦练,努力登攀。4、举止稳重,言语文明,团结友爱,永夺先进。5、宁让人,勿使人让我,宁吃亏,勿使人吃亏。6、爱护公物,遵纪守法,造福子民,服务社会。7、勤为本,德为先,和为贵,学在前。8、尊老敬贤,扶危济困,严以待己,宽以待人。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sp的家规具体内容是双方协商来确定的。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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