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爱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折迁对职工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企业折迁对职工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我们爱旅游
第1种观点: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标准如下:1、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产生的补偿等;2、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4、基于拆迁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一、企业拆迁的流程企业拆迁主要涉及到以下流程: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4、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5、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6、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7、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有严格的法律要求)。二、企业拆迁账务的处理1、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四,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2、因非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非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第2种观点: 企业的拆迁不仅仅有像普通居民的拆迁补偿费,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个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也就是最基础的补偿费用他所赔偿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的一些其他附着物。这些固定资产是没有办法进行搬迁呢?所以在被拆迁的时候应该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补偿。其中对于土地的补偿费用要与房屋和建筑物的补偿计算在一起。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当中对此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的不同场景和不同情况下具体的赔偿金额是有不同的,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还有具体的拆迁情况和企业情况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要按照相关的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的标准。如果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办法取得房产证和其他标准的,可以经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的测量。补偿是企业的停产停业的补偿,由于企业是用来运营和工作的,有正常的自己运营的成本和效益,如果进行拆迁的话,就会使其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当然是由拆迁的一方进行补偿,其中包括由于拆迁造成的企业实际经营的损失,还有预期经营的损失。具体的数我可以参照每年的营业额或者是订单等实际数据。国家只给了一个大概的标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省市县的具体条例来进行具体数额的确定。通常是以颁布的性文件当中给出的标准来进行确定。一、拆迁对企业的补偿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4)基于拆迁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二、非承租企业拆迁如何补偿关于非承租企业的拆迁补偿问题除上述应当补偿的费用之外,至少还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补偿:(1)厂房及其他不动产的征收补偿。该部分补偿标准一般由省、市制定,或者按照重置成新价,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的相关规定,满足特定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在办案实践中,所谓的适当很难界定,各地相差悬殊,需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制定解决方案。(3)关于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否给予补偿问题,理论界意见不一,笔者认为,应当给予补偿,并且给予的补偿不应少于出让的土地。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企业迁到新的地址,通过与员工协商,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但如果因为搬迁后离原地址太远或者拆迁导致了企业的倒闭,从而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Copyright © 2019- myak.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