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有协助抓捕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提供重大的线索并且经查实的,是属于立功的表现。协助抓捕同案犯认定为立功有两种情况:其犯罪嫌疑 人到案后向司法机关提供同案犯基本情况或共同犯罪前、犯罪中知悉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等以外的信息:其 二,犯罪嫌疑人有以下三种协助抓捕的具体行为: -是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是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同案犯:三是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同案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实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止他人犯罪活动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立功:1、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2、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立功发生的时间限定在到案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第五条 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有协助抓捕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提供重大的线索并且经查实的,是属于立功的表现。协助抓捕同案犯认定为立功有两种情况:其犯罪嫌疑 人到案后向司法机关提供同案犯基本情况或共同犯罪前、犯罪中知悉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等以外的信息:其 二,犯罪嫌疑人有以下三种协助抓捕的具体行为: -是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是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同案犯:三是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同案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实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止他人犯罪活动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第3种观点: 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的情况是:1、将罪犯约至指定地点抓获;2、在机关的陪同下当场指认辨认抓获或者是带领侦查人员抓获;3、提供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信息抓获的。一、立功成立有什么条件?立功的成立条件应当有: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2、提供重要线索。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构成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如果当事人不批捕会网逃吗?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人员。网上追逃,是指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三、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近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对新出现的自首和立功情节进行细化规定。《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机关报告,因为这种情形符合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所以应当认定为自首。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不明知的情况下被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获的,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无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完全是被动归案,因此,上述情形不宜认定为自动投案。但是,法律对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应予以充分肯定和积极鼓励,在量刑时一般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亲友的意愿,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立功发生的时间限定在到案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第五条 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功的时间,要求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2、立功的表现。包括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立功的效果。立功表现形式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六十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功的时间,要求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2、立功的表现。包括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立功的效果。立功表现形式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六十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第一,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犯罪分子被羁押或者归案后,不仅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而且还主动地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第二,是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侦察机关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根据立法精神和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下列情形也属于立功:第一,犯罪分子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动的;第二,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第三,犯罪分子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嫌疑人成立立功的条件有: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核准,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根据前款规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人民、机关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第1种观点: 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的情况是:1、将罪犯约至指定地点抓获;2、在机关的陪同下当场指认辨认抓获或者是带领侦查人员抓获;3、提供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信息抓获的。一、立功成立有什么条件?立功的成立条件应当有: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2、提供重要线索。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构成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如果当事人不批捕会网逃吗?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人员。网上追逃,是指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三、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近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对新出现的自首和立功情节进行细化规定。《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机关报告,因为这种情形符合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所以应当认定为自首。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不明知的情况下被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获的,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无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完全是被动归案,因此,上述情形不宜认定为自动投案。但是,法律对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应予以充分肯定和积极鼓励,在量刑时一般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亲友的意愿,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协助捉获同案犯可以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配合抓捕同案犯是会构成立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应当认定有立功表现。《刑法》第六十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1种观点: 刑法规定,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可以认定为立功。所以协助抓捕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认定为立功。《刑法》第六十【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如何在同案犯身上立功在共同犯罪中,在同案犯身上立功的相关具体规定如下:1、揭发同案犯犯罪罪行的,不属于立功,而是属于自首的必备要件。因为依据规定,自首的前提是交待本人罪行,立功是揭发他人罪行,而共同犯罪中的所有犯罪人应当视为一个整体,若想自首仅仅揭发自己的罪行不够,所涉及的其他同案犯的罪行也是其犯罪组成的一部分,不能视为他人的犯罪,所以此时不能认定为立功。2、揭发同案犯在共同犯罪之外的其他罪行,经查证属实,属于立功。因为在同一起共同犯罪中,各个犯罪分子的罪行才会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如果同案犯有犯与本案无关的其他罪行,是没有共同意志的,因此,依据规定,揭露同案犯在共同犯罪之外的其他犯罪罪行,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立功。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包括同案犯在内,只要真正起到“协助”的作用,都可以算是立功表现。可以认定为犯罪分子有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具体情形如下:(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同案犯的;(3)带领机关或者抓获其他同案犯的;(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案犯其他案件犯罪之后新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犯罪分子仅仅提供的是同案犯的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的,不算立功;或者提供的是同案犯实施犯罪前和犯罪中的旧联络方式和所在地的,也不算立功。
第2种观点: 协助抓捕型立功的成立条件:成立协助抓捕型立功除须具备成立立功的主体身份、时间界限等一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如下特殊条件:(1) 实施协助行为,常见的协助行为如带领抓捕、诱捕、当场指认辨认、提供秘密藏匿信息、规劝自首等;(2) 产生抓获结果,即必须将犯罪分子抓获,否则即使有协助抓捕行为也不得认定为立功;(3) “协助”与“抓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抓获结果是由于协助行为而发生的,若虽有协助行为,最终犯罪分子也被抓获,但抓获结果是由于其他原因而并非协助行为所导致,亦不得认定为立功。法律依据:1998年最高人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中规定了5中情形的立功表现,即检举揭发型、提供线索型、阻止犯罪型、协助抓捕型以及其他有利型。《刑法》第六十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协助抓捕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协助抓捕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认定为立功。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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