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违反消防安全法规或技术规范的事实是判定火灾隐患的第一个依据。
二、存在可能导致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缺陷或管理漏洞的情况,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可能引发火灾并造成危害,这是判定火灾隐患的第二个依据。
三、存在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整改的隐患,且整改应在规定时间或立即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条件包括:可能直接引发火灾、火灾时可能导致火势扩大或加剧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影响人员疏散或灭火救援。
以下情况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可以立即整改的、因国家标准更新引起的(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经过消防技术论证并采取措施的、火灾不足以造成特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
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程序包括:现场检查并收集相关资料、组织不少于3人的集体讨论判定、对于复杂技术问题可由消防机构组织专家技术论证、专家组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技术专家组成、讨论时利害关系人员可参加但不参与专家组、形成结论性意见且需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整改措施和期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