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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吗?

来源:我们爱旅游
第1种观点: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按照法律法规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到的一种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且有法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补助金,是我国为缓解就业压力而公布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福利。面向的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由此可见,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也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2种观点: 一、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1、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有以下三点:(1)本质不同。一次性生活补助,主要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2)针对人群不同。失业保险金是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人群,而而一次性事业生活补助是针对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3)享受待遇不同。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员工失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补助是用人单位每个月给该农民职工缴纳工资的百分之二。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3、进行失业登记;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第3种观点: 不能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是不能同时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具体有以下区别:(1)性质失业补助金主要是针对疫情期间失业的人,临时性的阶段性的,是对中断就业的人的一项临时性补助;而失业保险金是长期性、常规性的失业保险。(2)领取条件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相对宽松,只要是中断就业的人群就符合,无论是否主动离职或是失业保险金是否缴足一年;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更加苛刻,必须是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和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3)发放标准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领取的,领取时间不超过6个月,标准是按照所在地发放的;而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可以多次领取,标准也不会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且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越长,能领的钱越多。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取,而且领取了失业补助金后也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所以大家在申领是一定要注意先后顺序,当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还是未就业的话就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了,不过因为失业补助金是临时性的,在申领时也要注意是否已过申领期。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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