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满一年可以转正定级,转正后的工资要根据的学历、资格、岗位来确定。 新教师一般三个月为试用实习期,期满后即享受转正工资。 教师工资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1种观点: 一、河北教师是不是按工龄涨工资?现有的规定中,并没有对教师按工龄涨工资进行具体的规定,教师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组成,现有的还是按照教师所担任的职务发放相应的工资。二、教师收入构成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随国民经济增长)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100元,随着教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3、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5、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津贴领县/市津贴,不终身制。
第2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石家庄试用期教师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或者同岗位其他教师职工工资的80%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滥用试用期有哪些表现滥用试用期,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等手段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律责任,是近年来一些企业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滥用试用期,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等手段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律责任,是近年来一些企业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就冠冕堂皇地压低职工的工资待遇,更有的用人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生产旺季大量招用职工,规定较长的试用期,而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天解除劳动合同。结合我们长期以来的办案实践,目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违法现象主要集中在试用期过长、试用期不交纳社保、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随意解除合同等方面。而事实上,这些行为都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第3种观点: 教师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而发放的工资。经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一)绩效工资跟职称、职务工资制度是2个不同的概念,实行绩效工资后,废除原来的职务职称工资。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看学历)工龄工资(看教龄)岗位工资(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四)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五)职工兼课,每学时发给兼课津贴10元。(六)学校将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学治理、第二课堂、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论文撰写、实习、设计的预备和指导、文体活动的辅导和组织等方面设置一些单项奖,以奖励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人员,其奖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决定。
第1种观点: 在编教师是有生育津贴以及其他福利的,其中就包括老师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具体津贴标准一般以当地为准。一、生育津贴新生育津贴新有以下5点: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二、生育津贴全额给员工吗一般是。生育津贴是给员工个人的。生育津贴是指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以下两种: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三、3月新生育产假多少天?新生育产假的标准:1、生育险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女教师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在编教师是有生育津贴以及其他福利的,其中就包括老师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具体津贴标准一般以当地为准。【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1种观点: 河南新教师试用期工资标准及教师在试用期内违反竞业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河南新教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而定,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说明理由。竞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的范围、地域和期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期限不得超过2年。违反竞业需支付违约金。法律分析一、河南新教师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河南新教师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教师在试用期内违反竞业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的范围和期限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河南省相关规定,河南新教师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内,除非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竞业条款,违反竞业的劳动者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的范围、地域和期限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三十四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2种观点: 一、在推进落实提高教师各项待遇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省教育厅先后深入三门峡、焦作、信阳等10个省辖市20余个县区,了解掌握各地“一补两贴”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突出贡献河南教育人物、最美教师、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的宣传推介和评选表彰。通过规范教师参与社会事务性工作,严格控制教育系统督导检查、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减轻教师负担。二、如何创新规范教师编制管理问题编办通过加强教职工编制省级统筹,从前期动态调整收回的中小学机动编制中调剂4000名,补充到郑州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缺口较大的省辖市,缓解这些地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创新高校编制管理,为省属高校2018年以来引进的1000余名高层次人才办理了入编手续。三、如何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周转宿舍保障对象是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按照“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宜居适用”的原则,新建项目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应具有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必要生活家具。每套教师周转宿舍可先期安排1-2名保障对象入住,2022年基本实现保障对象一人一套。四、如何改善教师待遇和住房保障情况省财政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等途径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补助力度,增强县级保障能力。从今年起在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单列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补助,根据财力状况分档对各县(市、区)进行补助,财力越困难、补助比例越高,最高档可达90%,全省平均补助比例近70%。在保障教师住房方面,筹措下达8.41亿元,用于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五、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门主要通过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省辖市,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推动高校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学校在专业技术岗位总量限额内自主确定职称评审计划。六、如何做好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省住建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起草了《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实物分配为主、货币补贴为辅,市场化运作、性优惠,以及自愿等原则,将乡镇(不包括县城所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含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作为保障对象,计划从今年开始,3-5年内,通过实物建设商品住房、组织农村教师团购、发放购房补贴、提供公寓或公租房供农村教师租住等多种方式,稳妥有序满足我省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满一年可以转正定级,转正后的工资要根据的学历、资格、岗位来确定。 新教师一般三个月为试用实习期,期满后即享受转正工资。 教师工资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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