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爱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有哪些?

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有哪些?

来源:我们爱旅游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股东大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普通决议仅需半数通过。

法律分析

一、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是哪些

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

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会议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是哪些

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

特殊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股东会议的普通决议是指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半数股东出席会议通过。特别决议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会议通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Copyright © 2019- myak.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