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是否犯法以及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内容。文章指出,售卖假冒伪劣商品和销售他人专利产品都涉及到知识产权侵犯,属于违法行为。发明专利实质审查中,专利局会对申请的发明进行审查,包括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是否新颖、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如果不符合上述专利法规定,专利局会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申请人不服驳回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法律分析
一、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是否犯法?
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涉及到知识产权侵犯,属于违法行为。
二、可以出售他人的专利产品吗
(一)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他人专利产品,构成侵权。卖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出售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立即停止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二)第七十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明知产品是侵犯他人专利权而销售的,销售产品的行为是会构成侵犯专利权的,销售方要承担侵权责任。
三、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哪些内容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
(一)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二)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
(三)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四)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五)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六)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七)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八)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九)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十)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载的范围;
经过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上述专利法规定的,即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补正或陈述意见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会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驳回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拓展延伸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是专利申请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确保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健康。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客体要件,即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2. 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性要件,即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章第3条规定的专利性要求。
3.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简要、准确地描述了发明,使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发明。
4. 附图中是否有附图,附图中是否清楚地描述了发明,且附图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5. 权利要求书中是否包含清晰的限定,以确保专利的保护范围清晰明确。
6.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是否涵盖了所有实施例,以确保专利的保护范围覆盖所有实际应用情况。
7. 附图中是否包含清晰的实施例,且附图中的实施例是否能够指导技术人员实施该发明。
8.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是否包含了充分的实验数据,以证明该发明具有实用性。
通过以上内容的实质审查,专利局可以确定发明专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健康。
法律依据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04-29) 第二十条 商检机构根据便利对外贸易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对列入目录的出口商品进行出厂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04-29) 第二十六条 商检机构根据需要,对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加施商检标志或者封识。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04-29) 第三十条 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商检机构内部负责受理报检、检验、出证放行等主要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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