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您所购买的 小区 栋 室商品房,现已具备办理商品房收房条件,我司已于 年 月 日向贵方发出了《交付通知书》,贵方已于 年 月 日签收,但截止本通知发出之日,贵方仍未前来办理收房手续。特此提醒贵方于本通知书收到之日起 个工作日,携带《交付通知书》中要求的文件来办理收房手续。
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我司真诚地提醒您:因您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由您自行承担,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的起算时间、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承担,以及房屋产权证书的延迟办理的相关风险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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