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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行纪合同 | 柏士法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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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合同仅作为柏士法商律师团队工作成果展示,读者切勿盲目使用。如需要文书审查、起草法律服务,请联系我团队律师。


GF-2000-1101

行纪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委托人:

行纪人: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入(卖出)的货物、数理、价格:

货物

名称

商标

或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质量

标准

包装

要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但:        。

第三条行纪人将买入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但:        。

第四条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

第五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

第六条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货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

第七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期限为:        。

第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九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或货物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货物。

第十条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行纪人(章):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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