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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有效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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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有效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权是“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一、债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条件如下:

1、债权转让必须有有效的合同;

2、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转让规定的内容有: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2、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3、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

4、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要求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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