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清理原则有:
1、清算在先,清偿、分配在后的原则;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的原则;
3、程序合法的原则;
4、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的原则;
5、债权清理的其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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