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大会决议方式: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二、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谓股份多数决定原则,是指股东大会根据股东持有多数股份的意愿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
2、大多数出席会议的股东过表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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