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司在破产清算阶段,法人地位仍然存续。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一、企业股东清算要多久
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的程序:
1、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企业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企业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企业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立后,应立即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以便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由清算组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还包括债权和债务。在清理后,还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时,如遇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可以转向特殊的破产清算。按照《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因企业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3、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在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后,即可按照方案来分配财产。
4、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及各种财务账簿。在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确认后,清算报告生效。
5、将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并进行公告。至此,企业清算工作全面结束,企业清算实现了它的最终法律效力——企业人格消灭。
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二、怎样申请破产就可以正常经营
申请破产了就不能正常经营了。因为申请破产后,需要立刻进入清算阶段。虽然在清算阶段内,仍然保留法人地位,但是除清算活动之外,其他一切营业活动都不得开展。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三、企业破产清算时应该按照什么顺序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应该按照以下三项顺序进行:
1、根据相关,需要成立破产清算组;
2、交给清算组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3、剩余财产由清算组来进行分配;把清算的最终结果,上报人民,让做破产决断。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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