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若全款或首付登记在子女名下,房屋归子女所有;若只支付首付,房屋登记在夫妻共同还贷或另一方子女及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归夫妻共有。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分割如下:
1. 若房屋全款或首付款由一方父母支付,并且后续贷款登记在该出资方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归该出资方子女所有。
2. 若房屋首付款由一方父母支付,且房屋登记在该出资方子女名下,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或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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