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若劳动者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第五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引发的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争议及解决方法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在实际操作中,经济补偿金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一方面,员工可能认为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以覆盖其失业期间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可能认为员工并未尽到应尽的努力,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
解决这一争议的方法可以有多种。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就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进行谈判。其次,可以借助劳动仲裁机构或的调解或裁决,以确定合理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最后,双方也可以选择签订劳动争议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
总之,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引发的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得到解决,以实现双方的权益平衡和公平公正的结果。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额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水平确定。然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常引发争议。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通过这些方式,双方可以达成公平公正的结果,实现权益平衡。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Copyright © 2019- myak.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