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安排的新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就变更合同协商不一致的等。
一、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主要要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条件:
1、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
二、请问医疗期过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即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预告性辞退有哪些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Copyright © 2019- myak.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