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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翻盖产权属于国有所有制吗?

来源:我们爱旅游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旨是保护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的权利,使用权人有权利在土地上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和耕地的行为应被宣布无效,并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

拓展延伸

宅基地翻盖产权的法律归属及所有权问题

宅基地翻盖产权的法律归属及所有权问题是指在宅基地上进行房屋翻盖或改建后,对新建房屋产生的产权归属和所有权归属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土地,其使用权属于农户,但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而对于翻盖产生的新建房屋,其产权归属与宅基地的归属有关。如果翻盖后的房屋属于宅基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产权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如果宅基地已经划归个人所有,翻盖后的房屋产权则归属于个人。因此,在进行宅基地翻盖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产权归属,合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结语

宅基地使用权涵盖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使用权人享有合法占有和使用土地的权利,可依法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将被宣布无效并受到法律制裁。在进行宅基地翻盖时,应明确新建房屋的产权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户使用,但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翻盖后的房屋产权归属与宅基地的归属相关,确保产权合法稳定,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宅基地是属于谁所有

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的方法是:按照产权证和宅基地证的记载确定。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建设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建设房屋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宅基地是否拥有产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宅基地有没有所有权呢?

农村宅基地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想咨询建房人与宅基地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宅基地所有人可以怎么办?

拆迁中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况比较常见,而其中,最常见的情形一是房屋租赁关系产生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另外一种是农村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与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不一致。一般来说,房屋拆迁,拆迁补偿登记应当以产权证书或其他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明效力的法律文载为准,但是,在实际征地拆迁活动中,一些地方也会允许房屋的实际使用人登记为拆迁补偿安置对象,如果自家房屋存在这种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当地,以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也可以跟拆迁方协商,以房屋的实际使用权人登记,拿到补偿款或者安置房之后,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再做转交或分割。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还在,宅基地还属于村生产队吗?

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修建住房的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村民责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像你这种情况,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坍塌,只要你还是本村村民,还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向本村村委会和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申请,重新翻建新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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