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罚款、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的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说明理由、告知权利、听取陈述与申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自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中不予处罚的情形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情况。具体来说,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于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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