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首先,当事人如果要求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在听证的7日前,需要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需要公开举行。听证会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如果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在听证会上,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而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听证会需要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涉外行政诉讼的送达方式包括:1.依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他国使(领)官代为送达。这些方式是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的国际条约、外交关系以及互惠原则等来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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