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赡养父母的还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儿子不赡养老人,也没有严重后果发生的,不能剥夺继承权,只是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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