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公司职工徐开明同志,性别:男,身份证号码:5x6自1995年9月开始在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16年。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公司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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