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不到位的股权的转让方式:股东之间转让的,可以协商一致,并办理变更登记,若外部转让的,当事人应当与受让人协商一致,且应当说明出资不足的情况,然后,通过股东会进行决议,通过的,即可办理变更登记。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Copyright © 2019- myak.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