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被告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对未成年被告,免除刑事责任但不能免除民事责任。根据伤情鉴定,可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害赔偿。学校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双方需连带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1、对方家长是法定监护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进行民事赔偿。以民事侵权(侵犯人身权)为由,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以及未成年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可以追究校方的责任。由于被告人本身是未成年人,故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不能免除。所以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应该能构成),要求追究对方(满十八周岁)的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轻伤以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同时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如果对方未满十八周岁,可以提起民事赔偿。
2、若是由于学校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双方承担连带补充责任。
拓展延伸
校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应对措施
校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应对措施是保障学生安全和维护校园秩序的重要举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校园暴力行为包括体罚、欺凌、性侵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益。为了防止和打击校园暴力,法律规定学校要建立健全的预防机制和处理程序,包括制定校规校纪、加强教育宣传、建立举报渠道等。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对施暴者实施法律制裁,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支持。学校和家长也应积极参与,加强对学生的关爱和教育,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安全、健康地成长。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方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并追究校方的责任。如果被告人构成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对于轻伤以下的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并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若是学校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双方应承担连带补充责任。校园暴力行为应受到法律规范和措施的保护,学校、家长和相关部门应共同努力,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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