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一、安全用电措施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组门和安全组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和设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现场电路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要正确架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本工程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 以上,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编制的临时用电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组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二、 配电房安全措施现场临时配电房应紧靠变压器侧,应通风良好,并采取防雨、防火、防小动物出入的措施。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 级。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成列的配电屏和控制屏,应装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当施工现场配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其电源开关与外电网电源开关之间,应装设防止同时合闸的机械联锁装置或双设闸刀,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性点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 欧姆。
三、 电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 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2) 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级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端应用铜接头焊3) 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
1.5 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4) 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材、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 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 米。5) 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轧头固。6) 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7) 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8) 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嘴和身有无阻塞现象。9) 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10)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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