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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伤上班后加重伤情算工伤吗

来源:我们爱旅游

工伤认定是对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进行确认的程序,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满意,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一般认定为工伤。但是否确定为工伤,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工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带伤上班后加重伤情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带伤上班后加重伤情能够被认定为工伤赔偿的可能性存在。首先,工伤赔偿的核心要素是工作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能够证明带伤上班直接导致了伤情的加重,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赔偿。其次,需要证明伤情的加重与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有直接关联,即带伤上班是导致伤情加重的主要原因。此外,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医学鉴定报告来支持工伤赔偿申请。然而,具体的判定结果还需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和法律解释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工伤认定是根据工作与伤害的因果关系来确定的,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带伤上班导致伤情加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赔偿。然而,具体的判定结果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和法律解释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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