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爱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课外读物自查报告 篇11

关于课外读物自查报告 篇11

来源:我们爱旅游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xx月xx日,xx区xx镇中心学校教导处全体人员对学校图书室、各班教室的快乐读书吧、课桌抽屉、进行了集中检查活动。

  一、排查内容

  xx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的教材教辅,学校图书室的图书,快乐读书吧的书籍,学生课外读物,家里的图书,检查是否存在直白描写自杀情节、赤裸展示血腥暴力、教唆犯罪以及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产生不良影响的内容。

  二、排查地点

  学校图书室、教室中的快乐读书吧、学生课桌、家里

  三、排查人员

  全体师生、家长

  四、排查情况

  1、经查,我校教学用书目录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的教材教辅,都是健康品种,没有存在宣扬自杀等内容。

  2、学校图书室、快乐读书吧的少儿出版物,是健康书籍,也没有宣扬自杀等内容。

  3、进入校园内的少儿出版物,也经过认真排查,没有发现存在宣扬自杀和不健康的内容。

  4、家长和学生家里排查,凡是发现有描写自杀情节赤裸展示血腥暴力,教唆犯罪等内容的出版物,一经排查出,家长必须要进行清理。

  五、净化校园文化的活动

  学校开展思想道德课程、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学生喜欢的形式,大力宣传打击有害读物、非法读物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学生坚决杜绝不健康书籍和非法出版物在校园的传播,积极引导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通过此次排查,我校将会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进一步提高我校对图书的清查和规范化管理的时效性,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对课外读物的鉴别能力,形成好读书、读好书、向问题课外读物“说不”的意识。

Copyright © 2019- myak.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